中考判卷方式一直是社会热议话题。统一判卷与分区判卷各有特点,究竟北京中考采用何种模式,对学生成绩评定又有怎样的影响?北京中考信息网整理了相关内容为大家答疑解惑。
1. 中考如何判卷?
北京中考分区判卷。
一般客观题为选择题,由电脑自动阅卷完成;
主观题为填空题、解答题,划分区域后,由人工网上阅卷完成。
2. 老师如何阅卷?
①客观题选择题由电脑自动阅卷完成,主观题由人工网上阅卷完成。改卷中存在争议的部分,往往都是主观题部分。
②正评和仲裁:一般每道题由两位老师独立评分,即为正评。评卷前会在系统内设定一个允许误差,比如 1 分,若两位老师评分不超过允许误差,则得分按均值计算;若评分超过允许误差,则试卷提交到第 3 位老师进行仲裁,作为最终结果。考试按不同题型分类,允许误差为 0 分或 1 分。
注意:老师们在网上阅卷中发现,评卷误差的产生,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解题过程的规范性,二是书写的规范性。
3. 中考录取规则是什么?
中考录取方法被众多考生及家长称为 “分分清” ,具体录取规则如下:同一批次报考生,计算机会将中考总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然后按照顺序进行依次录取。
举例来说:考生甲 520 分,考生乙 519 分,按照录取原则,应先录取考生甲,从甲的第一志愿开始录取,依次录到其最后一个志愿,其中哪所志愿学校尚未录满就被哪个学校录取。等甲录取完后,再开始录取乙,也就是说,甲的最后一个志愿也要比乙的第一志愿优先录取。
可以看出:考生是否被录取取决于自身分数的高低,而不是取决于志愿的先后顺序。
所以,考生在填报志愿时,一定要参照往年的招生计划和录取分数线,以从高到低的 “阶梯形” 顺序填报。
因为对于考生本人来讲,是从你的第一志愿开始依次录取。在录取时,按照学生的成绩,将学生录进到志愿填报靠前且暂未招满的学校。
假如所有志愿的高中校都完成了招生计划,且学生未能被录取,那么该生只能在统招结束后自行联系可补录的学校。
4. 相同分数如何录取?
在各批次录取中如遇招生录取总分相同者,未享受加分待遇的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和现任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优先录取,然后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计入录取总分的其他四科文化课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四项成绩仍相同,则按随机号从小到大的顺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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