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考对于考生的志愿填报有着严格的规定,其中六类特殊考生被要求将志愿填报在统招批次第一志愿第一专业。这一规定对于这些考生的升学路径有着重要影响。了解这些要求,对于考生和家长做出合理的志愿决策至关重要。
1、获得市级三好学生证书的应届初三学生,参加考试后可以直升本校高中。凡选择直升本校高中的市级三好学生须将本校高中招收此类考生的普通班专业填报在统一招生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栏内方可以市级三好学生身份被该校录取
2、体育、艺术和科技特长生报考有关学校,按照市教委相关文件要求测试合格后,须将该学校招收特长生的普通班专业填报在统一招生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栏内,方可以特长生身份被该校录取。
3、报考招收“大学子弟班”“特色实验班”学校的考生,在符合报考条件下,须将该校招收此类考生的普通班专业填报在统一招生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栏内,方可以相应身份被该校录取。
4、符合直升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将学校招收此类考生的普通班专业填报在统一招生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栏内,方可以直升身份被该校录取。有直升资格的学校须按市教委有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和范围公布直升方案和直升考生名单。各区在规定时间将直升考生名单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备案,备案后的考生名单不能更改。
5、报考招收“宏志班”专业的考生,在符合报考条件下,须将该校招收此类考生的专业填报在统一招生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栏内,如要报考两所或两所以上学校的宏志班,则须从第一志愿起连续填报。
6、以外交部子女身份报考外交部子女班的考生,须将报考学校的外交部子女班作为统一招生第一志愿第一专业填报(2022年北京市第二十七中学也可作为连续填报的第二志愿);2022年以外交人员服务局子女身份报考北京市第五十五中学外交人员服务局子女班的考生,须将该校(专业)作为统一招生第一志愿第一专业填报。
考生和家长应充分了解这些规定,认真对待志愿填报,确保考生能够顺利进入适合自己的学校,为未来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同时,招生部门也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审核和录取工作,确保中考招生的公平、公正、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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